信息公开
无院〔2017〕47号
关于成立县医院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院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县医院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汪开保
副组长:胡炳毅、陈焕新、王荣生
成员:徐晓芳、傅昌银、赵兵、彭超、汤先银、宋春芳、
张元倩、徐维和、程海林、李能喜、朱亚中、张丽莉、张辉、闵军武、张 扬、钱光雄、涂和平、朱志宏、方小飞、邵愫憬、刘晓敏、马跃龙、章绍安、邾立国、方益红、赵家松、侯为龙、周元贵、邢 安、郑青林、伍福胜、叶昶生、章云芳、刘仁民、李新胜、高星明、何启平、姚启斌、章进华、徐刚、郑才奘、
刘希贵、丁屏南、郑绍莹、王万仓、潘克勤、孙劲、吴 健、
宇加强、徐慕斌、倪树业、夏利群、胡宏萍、任俊香、巩国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彭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无为县人民医院
2017年6月5日
无院[2017]48号
关于印发《无为县人民医院预防职务犯罪
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无为县卫生计生系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卫办[2017]14号)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无为县人民医院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为县人民医院
2017年6月5日
无为县医院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以及省市县“严肃行业纪律,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精神,深入推进我院医疗行风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巩固夯实医改成果,为健康无为建设保驾护航,根据《无为县卫生计生系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和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开展以“严肃行业纪律·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医院医疗行风建设关系到医院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健康权益,关系到医院的整体面貌,关系到党和政府形象。为加强院党委的主体责任和院纪监部门的监督责任,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预防职务犯罪方针,强化医疗行业纪律,增强法律法规意识,突出预防在前,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二、目标任务
让全院广大干部职工人人都参与、人人有触动、人人受教育、行风得好转,进一步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自觉性,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使医疗队伍宗旨意识有新的增强,工作作风有新的改进,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预防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高效,有力推动我院广大干部职工及医务工作者廉洁从政、廉洁从业、廉洁行医、廉洁修身。
三、活动内容
(一)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1.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好干部职工学习讨论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及省“三十条”要求、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内容,认真学习“严肃行业纪律•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汲取电视电话会上通报的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职务犯罪情况和违纪典型案件及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2015年以来5次通报的23起“四风”、腐败、违反“九不准”等典型问题的深刻教训,把学习教育覆盖到全院每一名工作人员。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等相关内容,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计生行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医秘﹝2015﹞3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皖卫医﹝2017﹞1号)、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作为全院广大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重点内容,强化职业精神。院纪监部门要对全体医护人员开展一次“九不准”规定内容知识测试,把违反“九不准”的行为纳入个人评先评优、职称职务晋升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确保职业道德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加强正面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一是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开展向先进典型赵炬同志、向“十佳医生护士”、“十佳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二是开展多种形式警示教育,开展一次集中观看廉政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的现场教育活动,开展一次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和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的现场警示活动,邀请县检察院检察官作一次预防职务犯罪辅导报告,开展一次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全覆盖的提醒谈话。医院相关部门要做好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
(二)认真对照检查,深入自查自纠
全院各科室要对照学习教育内容,以日常管理和上级纪监检察部门发现以及自身潜在的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全面对照检查,认真自查自纠,强化预防功能。
1.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等方面。认真检查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是否存在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旅游、发放福利、“酒桌办公”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等问题;是否存在生冷硬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借公务差旅之机,变相公款旅游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接受药企以学术研讨、交流学习、外出考察等名义开展的变相旅游问题。
2.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方面。重点检查十八大以来医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方面,是否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集体研究;决策的依据、方案、内容、措施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上级要求;作出的决策是否属于权限范围,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照规定公开相关决策事项,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是否存在临时动议、擅自决定或更改决议等情况。
3.行政管理和职务行为方面。是否存在故意刁难、违规操作、吃拿卡要、收受红包回扣、乱收费、私收费、弄虚作假、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在人事招聘、干部提拔、职称评聘等方面是否坚持阳光公开,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问题。
4.工程建设方面。认真梳理在建工程、竣工未决算工程的建设过程材料,查看立项、招标、工程变更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相关参数、标书制定是否带有明显排他性,是否按要求开展跟踪审计,工程款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是否存在基建人员收受工程承包方贿赂,是否存在招标采购制度不全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招标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5.财务管理方面。检查是否存在骗取、套取、违规使用新农合及医保资金问题;工程、采购资金拨付是否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是否存在以故意提前付款或拖延付款作为手段,索要、收受回扣行为;是否存在利用发放在岗在编人员工资或临时工劳务费等方式,虚报冒领、套取单位资金情况;进一步排查是否存在“小金库”“账外账”问题;排查是否存在乱收费、私自收费、拆分项目收费等问题。
6.药品、器械设备、耗材采购使用管理方面。要重点检查药品、耗材(含低值和高值)、检验试剂和大型医用设备等采购、使用和管理情况,凡要求集中采购的,是否全部实行集中采购,采购的具体品种、厂家等是否按程序进行;特殊非网上采购的,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医用设备和耗材采购是否严格执行集中采购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关键参数带有明显排他性或泄露标底情况,是否存在有关负责人或经办人员收受商家贿赂情况。存货是否开展定期盘存。是否存在违规接受医药企业钓鱼式赞助、捆绑式设备投放,被医药企业借机捆绑销售试剂耗材情况。是否存在干部违规干预、插手药品器械耗材招标采购情况。
7.违反“九不准”方面。要深入查找是否存在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务人员是否存在开单提成、违规收费、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违规发布广告、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收受“红包” “回扣”、违规“统方”的行为,是否存在参与医药产品、保健品、疫苗、冷链产品等推销活动,是否存在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给予的回扣,或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问题;单位是否存在乱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问题;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是否存在索要和收受病人及家属“红包”、开大处方(特别是抗生素、激素、辅助药品的过度使用)、过度检查、重复检查以及服务态度差等问题。
(三)立查立纠立改,确保风清气正
院部将督促有关部门对全院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改进,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监察部门处理。院纪监科要医院醒目位置设立专项活动意见箱,并安排专人对医务人员主动上交的款物造册登记,备案存档。同时我们积极倡导和鼓励有问题的医务人员在近期(本文件下发2个月内)主动向院纪监科或县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室)说明问题,主动上缴违规违纪违法所得。对主动交代全部问题、积极配合组织调查的,医院将协调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从轻从宽处理。对隐情不报、不珍惜整改机会的,一经查实,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涉案金额较大、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移交县检察院处理。各单位要明确
(四)总结经验教训,注重源头预防
对本次专项活动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认真归纳梳理,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重点。院部和院纪监部门要研究探索职务犯罪原因、规律和特点,研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法、途径,要注重在源头预防上多下功夫,建立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完善现金管理、财务审批、工程建设、药品器械耗材采购、行政管理等管理制度,完善重点岗位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坚持中层干部诫勉谈话、函询、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四、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上旬)。成立县医院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进行全院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6月中旬—8月20日前)。根据专项活动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学习、研讨、测试、警示教育等活动,认真自查自纠,健全完善制度,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三)迎检督查(8月下旬—9月下旬)。在此期间县卫生计生委、县检察院将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查看、座谈走访等形式对我院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8月底院纪监科分别向县卫生计生委、县检察院上报专项活动阶段性工作总结。
(四)总结提高(10月上旬—11月上旬)。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跟踪问效,追究责任。对专项活动中取得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举一反三,形成制度予以固化实施,切实发挥警示预防作用。
五、工作要求
本次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是在各级检察部门指导下,在卫生计生系统内开展的专项活动,院部要求各科室各部门尤其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关键人员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支持院部将此项工作具体实施好;同时院纪监科、宣传科要加大此项活动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加大先进人物引领示范作用,强化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务必使此次专项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