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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国宏消防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
国宏消防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无为市人民医院新大楼(地下室)部分消防排污泵等消防设施更换采购项目”招标中,为该项目中标单位。2024年6月6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024年6月21日,你单位发函给我院:因铜价上涨,放弃中标。
鉴于你公司无故放弃中标,经研究决定,对你公司处以1年内禁止在我单位投标(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5年6月27日)的处罚决定。
无为市人民医院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