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人民医院过敏原检测试剂询标公告
无为市人民医院过敏原检测试剂询标公告
根据《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财采字〔2020〕17号和《无为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医院研究决定采用“询价”方式组织过敏原试剂招标采购,现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告。
一、项目名称:过敏原检测试剂(参数见附件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参与投标的经营公司(生产厂家),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提供法人委托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
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安装、服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送达
凡参与投标的公司,应当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投标文件一份,所有纸质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放文件袋里密封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5月28日下午5点送到或邮寄至无为市人民医院招标办,未按要求不予受理。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05536335096。
投标资料包含如下:
1、单位营业执照、产品注册证、单位资质资料
2、投标报价
3、法人委托授权
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服务承诺书
四、 开标与评标
1、评标:本次询价无为市人民医院成立3-5人询价小组负责评标事宜。首先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再进行价格对比,本次中标人的确定,以服务承诺一致,最低价为中标候选人。
五、合同及付款方式
合同有效期2年,采用1+1模式,配送产品必须和投标的承诺一致,付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本公告公示挂无为市人民医院网站。
无为市人民医院
2021年5月26日
附件: 过敏原检测试剂参数.docx